2017年莆田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2017-04-01 16:37:03   来源:莆田公务员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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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报考者了解报考政策及相关事项,莆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编写了《莆田市2017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本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莆田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
    一、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资格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莆田市2017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通告》(以下简称《招考通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莆田市2017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招考岗位条件表》)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考录后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 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人构成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3、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回避哪些情形?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岗位。
4、招考年龄应如何计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在本次招考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86年4月19日(未满36周岁视为35周岁)至1999年4月19日期间出生(18周岁必须年满)期间出生。
《招考岗位条件表》中对招考年龄有其它要求的,年龄计算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责任编辑:魏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