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群工作者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后,晋升行政职务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中在近3年内累计有2次年度考核等次优秀并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可按规定择优提名为乡镇班子成员候选人,也可调任到县(市、区)直机关班子任职。
2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党群工作者,在考录南平市公务员和参加南平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时,可享受以下政策:
(1)参加南平市公务员考试的,争取享受服务基层项目大学毕业生的报考政策;
(2)参加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报考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如报考其他非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可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其中: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加3分,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加5分;
(3)自愿到市县属国有企业工作的,经统一推荐,由国有企业根据需要考核聘用,并保留聘用事业单位资格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