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规定

2018-03-06 12:36:16   来源:福建省公务员局    点击: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资格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福建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福建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 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约定工作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的精神,本次招考规定“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后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如果当年考录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该职位另有规定服务年限但有关人员没有按要求服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者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学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与本人构成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3、报考公务员需回避哪些情形?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4、招考年龄应如何计算?

公务员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在本次招考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82年3月7日(未满36周岁视为35周岁)至2000年3月7日(18周岁必须年满)期间出生。

《招考职位表》中对招考年龄有其它要求的,年龄计算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5、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6、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安类职位吗?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印发的《福建省2018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2018年度我省公安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其他职位”规定,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此次招考中的公安类职位,但可以报考非公安系统的相关职位。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关于学历学位

1、公务员招考对学历条件有何要求?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这里所说的大专以上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是报考公务员所要求的基本条件。招录机关可以根据职位实际工作需要,设定更高的文化程度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留学生也可以报考公务员,但其学历必须经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对报考者取得毕业证书等各种证书的时间有规定吗?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18年3月7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8年3月7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4、报考者具有不同层次的学历和专业的,如何报考?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用即将获得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以用该层次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用过去取得的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不是指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职位表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

5、报考公务员时,学历学位如何认证?

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6、获得境外学位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三、关于基层工作经历

1、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在党政机关工作,哪些情形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下列情形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省级机关在设区市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以及设区市级机关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或市级以上机关在上述地方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以及在上述机关(单位)挂职经历的;

(3)执纪执法部门在一线工作岗位的,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某大队、某中队等等;

(4)各级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以及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3、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4、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5、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四、关于专门职位

1、什么是“专门职位”?

“专门职位”是指专门面向参加(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我省生源、(2)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3)我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8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4)符合报考条件的我省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招考的职位。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专门职位的优待政策。

凡是报名过我省专门职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享受专门职位的优待政策。 

[责任编辑:莆田中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