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专业考试—法律常识之宪法

2013-08-28 17:30:00   来源:莆田中公教育    点击:

 

\

村官专业考试—法律常识之宪法
2013-08-26 17:56:49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浏览次数:4
加入收藏 打印文章分享到:
新浪微博
QQ空间
腾讯微博
人人网
百度搜藏
0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19401938
推荐阅读: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申论热点|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基层工作法律常识——宪法的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了一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等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二)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内容上,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根本制度等根本性问题。

(2)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宪法一般要求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依法成立的特定机关按特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3)效力上,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

(2)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

(3)宪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4)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更多大学生村官信息请关注莆田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网


 


[责任编辑:魏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