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莆田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例题难点解析

2013-12-16 11:42:07   来源:莆田中公教育    点击:
1.(单选题)适用于行政机关、团体向公众宣布重要事项的告知性文件,称为()。

A. 公报B. 通告C. 公告D. 通知

【答案及解析】C。公报是党政机关或团体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件的周知性公文文种。通告是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文种。公告是国家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文种。通知是“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时使用的一种公文。故选C。

2.(单选题)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所发的、排序编为5号公文的发文字号的正确写法是()。

A. 政办发(2004)第5号B. 厅发〈2004〉5号

C. 政办发〔2004〕5号D. 政发〔2004〕5号

【答案及解析】C。发文字号又称发文号、发文编号。它是法定公文格式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即向外发文的登记编号。编制发文字号的原则,《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均作出了明确规定,综合起来,主要有:发文字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三个要素;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其具体要求是:(1)发文字号三个构成要素的排列,应先是机关代字,中间是年份(书写时两面加六角括号),最后是发文顺序号。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2)党政机关的发文字号以分开为宜。(3)机关代字中应明确发文的含义,如“中发”、“国发”、“中办发”、“津党发”等。(4)几个单位联合行文时,不应一文多号,应只标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5)在同一地区,当有些机关发文字号的机关代字容易造成重复时(如某县的政府、政协、政法委三机关的代字都会编成“×政发”),要力求避免。(6)在机关代字中,要不要注明承办部门的代字,可视具体情况而定。(7)发文字号的位置,应以置于版头之下正中位置为宜。上报的公文,应置于版头“发文机关标识”的左下侧。(8)公文的发文字号,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

3.(多选题)撰写请示不应当()。

A. 主送一个主管机关B. 抄送所属下级机关

C. 主送领导人个人D. 坚持一文一事

【答案及解析】BC。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使用的一种公文。请示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不能多头请示。A正确。请示是一种上行文,不应当抄送下级机关。B属应选项。公文一般不能主送领导人个人,C应选。写请示要

4.(多选题)公文中使用的数字必须用汉字表达的是()。

A. 惯用语

B. 缩略语

C. 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

D. 部分结构层次序数

【答案及解析】ABCD。《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故选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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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