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工作的人员,通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后,可以自愿选择加试相应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
二、加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与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执行相同合格线,通过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才能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人员,在授予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时,限定在相关专业岗位(院前急救、儿科)注册。加试成绩未计入总成绩的情况下,已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在授予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时,不限定注册岗位。
三、加试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签订协议,经公示后方能通过加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
四、通过加试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考试,其获得的相应类别执业医师和执业证书须标注“院前急救”或“儿科”字样。
五、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院前急救、儿科专业加试定于2015年9月13日17:00-17:30进行。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8月4日前将加试考生信息报医师资格考试莆田考点办公室(暂设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其中,各县区卫计局、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九五医院、8710部队医院、莆田人民医院、莆田盛兴医院、湄洲湾北岸忠门卫生院、湄洲岛红十字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要统一汇总符合条件的加试考生信息,并于2015年8月4日前报医师资格考试莆田考点办公室(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备注:考试结束后,通过加试加分达到分数线的人员名单各考区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标示“院前急救”或“儿科”的证书,并限定注册岗位。由具体单位和考生签协议,本意肯定是固定“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其中,通过加试取得医师证书的(只有临床类别),只能限定在院前急救或者儿科执业,地点可以变更,但是变更后依然要是上述岗位。如果不在院前急救或儿科注册,必须重新考医师资格报加试。
附件一:《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1.zip
附件二:《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zip
莆田市卫计委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