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致广大考生: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网络报名已经开始,因时间紧,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全市现场确认工作1月27日基本结束(各报名点的现场确认开始时间以各报名点公布为准),其中市级窗口29号结束(现场确认于1月25日开始)。请各位考生务必于截止时间之前到所在窗口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全市共设置9个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
现场确认材料要求:
(一)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民营医疗机构等流动人员须经档案存放单位盖章);
3.护士57元/科、中初级及卫生管理考试费50元/科;
其中:档案存放单位是指: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若存放在莆田市外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请盖完章后,到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3. 本人近期2寸彩色(白底)同版免冠照片2张;
4.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原档案号,并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
1、有打印成绩单的,民营医疗机构等流动人员只须单位盖章,就可以现场确认。
2、没有打印成绩单的,按照以上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进行提交相关材料。
(三)申报护理专业中级、初级(师)的人员,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报中级、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师)、初级(士)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从事现工作岗位满2年的聘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提交本专业下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报专业的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之间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单位,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全科医学中级的考生必须提交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港、澳、台考生,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七)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医师和护师,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时必须提交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社区医疗机构许可证及考生本人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有关学历要求以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莆田市卫计委职改办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