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考工业和信息化部面试公告

2016-01-19 17:05:00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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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5:1的面试比例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与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逐一确认,并对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递补,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进行调剂,确定221人进入面试(具体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1月2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04;电话:010-68205929):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从高中学历填起,详细到月,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供参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确有困难暂时无法开具的,请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并签字)。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责任编辑:魏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