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考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确认面试和资格复审公告

2016-01-19 17:07:00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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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直属机关工委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首批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网站上公布。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委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确认参加面试

请首批进入我委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且拟参加面试的考生,下载并填写《中直工委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于1月20日16点前通过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至zzgwgbc@126.com,确认参加面试。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附件2),经本人签名,拍照或扫描后于1月20日16点前发送至zzgwgbc@126.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二、关于邮寄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1月22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我委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照片需与报考时提供的一致;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学习经历各阶段需注明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四)已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会计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责任编辑:魏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