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标准;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或专业方向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1 | 专任教师 | 3 | 铁道运输、城市轨道运输、铁道供电、铁道信号、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2 | 专任教师 | 2 |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3 | 专任教师 | 2 | 水利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利水电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4 | 专任教师 | 1 | 车辆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5 | 专职辅导员 | 10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党员 |
备注 | 学院另诚聘一批兼职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70周岁及以下。从事市轨道交通供电技术、铁道电气化、铁道信号、高速铁路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控制、车辆工程(轨道交通)等教学或实践技术指导工作,有意者面议。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sdx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日—8月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以下材料扫描打包发至学院人事处邮箱:syrs123@163.com,材料以“姓名+应聘教师(辅导员)”命名。报名材料应包括:
(1)《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4)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辅导员岗位);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我院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五、考试
1.专任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试讲、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讲内容为指定教材的片段教学,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专职辅导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应聘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5.专任教师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专职辅导员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试讲、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fjsdxy.com/)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由学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2.非在编聘用人员享受我院在编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包括薪酬工资、全日制研究生人才补助及职称职务晋升等。可申请享受学院所在地永安市人才保障房购房津贴(根据永安市人才保障房相关政策执行,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15万元额度)。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祁老师 张老师
电话:0598—88238728823838
手机:13605988513、13616946148
邮编:366000
十、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8—8823880(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下载》》》《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docx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