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莆田护士资格执业注册常考点总结

2014-06-30 15:49:05   来源:莆田中公教育    点击:
《护士条例》中对于护士执业注册的规定是我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一个常考点,但是很多考生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了解少,导致在考试中容易失分。在这里我们就一道真题来总结护士执业注册的常见考点。

【单选题】注销护士执业注册的特定情形不包括( )。

A.未申请延续护士注册

B.离开护理工作岗位

C.延续执业注册的申请未被批准

D.护士死亡或者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丧失行为能力的

E.护士执业注册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依法吊销的

【答案】B。

【解析】《护士条例》规定护士注销执业注册的三种情况:

①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

②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③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不包括护士辞职和退休。

《护士条例》规定,护士执业应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其他几种护士注册的考点:

(1)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2)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3)护士重新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4)护士变更执业注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变更后有效期为5年。

更多医疗卫生阅读资料请关注莆田中公教育医疗网



[责任编辑:魏黎明]